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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數據視域下政府提升治理能力路徑探析


  大數據具有海量、迅捷、多元等特點,對經濟社會發(fā)展意義非凡,屬于國家的戰(zhàn)略性資源。在大數據時代,許多國家正在努力搶占發(fā)展先機。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秉h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強調:“推進政務公開信息化,加強互聯網政務信息數據服務平臺和便民服務平臺建設。”《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第十三個五年規(guī)劃綱要》提出:中國要“實施國家大數據戰(zhàn)略”,要“把大數據作為基礎性戰(zhàn)略資源,全面實施促進大數據發(fā)展行動,加快推動數據資源共享開放和開發(fā)應用,助力產業(yè)轉型升級和社會治理創(chuàng)新。”為此,探討大數據視域下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的路徑,無疑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和學術價值。
  大數據促使政府治理決策思維的更新,推動政府治理行為方式的變革。
  大數據強調政府決策思維的現代化,管理者需要逐步形成大數據思維習慣,力求決策工具的科學化。在大數據時代,決策者的思維必須重視決策的可分析性,以數據和事實為導向,需要系統(tǒng)化診斷與重構有待決策的問題,長期觀察潛在問題和重點對象,并做到對突發(fā)性問題的預判。大數據政策的科學性與合理性,前提是掌握準確而且全面的信息,這就要求社會各群體廣泛參與以保證信息的多元化和客觀性。但在傳統(tǒng)社會,受制于技術發(fā)展水平,政府、市場主體、專家智庫、社會公眾等行為體參與程度十分有限。大數據則突破了這一瓶頸,為公共領域的理性協商提供了契機,有利于拓寬政府決策的廣度和深度,提升政府治理的效度。例如,借助于網絡媒介,諸如微信、微博,社會公眾將其最真實的利益訴求傳輸到政府決策系統(tǒng),這不僅簡化了政府信息搜集的流程,而且降低了政府的治理成本。政府通過互聯網平臺,集專家智庫、市場主體、社會公眾等多方參與主體的智慧,借助大數據來準確研判公眾最真實的利益需求與偏好。同時,在決策完成之后,政府需要繼續(xù)分析文本和觀測輿論,及時獲取決策實施效果的反饋,為未來政策的優(yōu)化提供客觀依據。
  大數據視域下政府治理能力提升面臨的三大挑戰(zhàn)。
  大數據的開發(fā)及其應用程度,已經成為衡量一國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水平的顯著標志之一。然而,政府在大數據時代治理能力的提升,主要面臨觀念、技術和制度三個層面的挑戰(zhàn)。在觀念層面,傳統(tǒng)“管理”思維的束縛,數據作用價值被低估;在技術層面,網絡設施布局不均,技術設施更新滯后,“信息孤島”現象存在;在制度層面,信息共享機制有待完善,法律保障規(guī)范有待加強。
  大數據視域下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需要實現觀念、技術和制度的現代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第十三個五年規(guī)劃綱要》提出:要“深化政府數據和社會數據關聯分析、融合利用,提高宏觀調控、市場監(jiān)管、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精準性和有效性。依托政府數據統(tǒng)一共享交換平臺,加快推進跨部門數據資源共享共用。加快建設國家政府數據統(tǒng)一開放平臺,推動政府信息系統(tǒng)和公共數據互聯開放共享。制定政府數據共享開放目錄,依法推進數據資源向社會開放。”對此,我們認為,需要從觀念、技術和制度至少三個層面入手,提升大數據視域下政府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在觀念層面,決策者需要更新傳統(tǒng)決策思維,認識大數據的重要性,堅持數據導向的基本原則,重視決策過程中的數據分析。這就要求政府,首先需要依據相關方法及一定程序對客觀物質對象的構成要素實施分解,以數字符號重構其表現形式。其次,需要將上述外在表象看似無關的變量創(chuàng)造性地加以聯系,探究變量之間的內在邏輯互動關系,尤其注意考察其是否存在一定的相關性。再者,需要把握數據的流向和勢能,對問題尤其是關乎國計民生的重大問題進行數據細化、分析和論證,在變量關系中尋覓核心鏈條,挖掘隱藏于海量數據中的現實價值。
  在技術層面,政府需要加強頂層設計,努力簡化信息傳播渠道,方便政府各層級部門之間的信息進行跨界交流共享,平衡層級部門之間信息資源的不對稱分布。當然,這就需要統(tǒng)籌完善相關網絡配套設施,為其信息的交流共享奠定堅實的“硬件”基礎。同時,為搭建信息交流共享平臺提供技術保障。
  在制度層面,研究制定數據開放、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完善各級信息共享機制。政府需要規(guī)范、有序地促進政府各層級部門之間的信息融合,鼓勵對政府數據信息的整合開發(fā),完善數據交流共享機制,以適應大數據時代政府治理的新發(fā)展。同時,大數據在政府治理領域進一步融合的迫切性,無疑需要現階段加快建立健全與政府大數據治理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具體而言,一是加快政府大數據治理法律法規(guī)的完善步伐,確保審批監(jiān)督與責任義務等方面有法可依。二是加強對政府大數據治理的監(jiān)督,促使權力嚴格按照法定的程序進行使用。三是建立政府大數據治理的糾錯機制,以制度的籠子約束權力。
  概言之,大數據已經成為國家競爭的戰(zhàn)略制高點,并將直接影響到國家的穩(wěn)定和社會的發(fā)展。作為數據信息資源的最大掌握者,政府各層級部門需要把握新形勢,以數據為依據,采取治理新舉措,全面發(fā)揮大數據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方面的積極作用。這些舉措,從近期看,有利于政府進一步提高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從長遠看,有利于我們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
 ?。ㄗ髡吆喗椋河帑?,鄭州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趙秀贊,鄭州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碩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