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報
電子報

“口述實錄體”,你了解嗎?


與學(xué)員的N次通信
“口述實錄體”,你了解嗎?
(第十七封信)
劉國昌

XX學(xué)員:
你好!來信你談到“口述實錄體”寫作,詢問如何看待這種形式?怎樣寫好這種形式?很好!說明你在鉆研問題。
下面我們就此問題交流一番——
寫人物通訊,離不開人物之間的對話。
這些對話,生動、具體,現(xiàn)場感強(qiáng)。不少記者在寫人物通訊時,都千方百計地把人物間的對話寫好、寫生動。
除此以外,還有一種形式,那就是你談到的,讓被采訪人自己說話,記者全程記錄、整理,被稱之為“口述實錄體”的形式。這種形式很受讀者歡迎。



一、“口述實錄體”的兩個典型例子



例1:
曾參加二戰(zhàn)報道的著名中國記者蕭乾,比較早的就使用過這種形式寫作。他在寫新聞人物時,更多讓人物的語言、行動去展示自己,以增強(qiáng)稿件的感染力,
如在《一個破壞大隊長的獨白》中,蕭乾采取自述形式,讓主人翁直接和讀者對話,整篇報道一氣呵成,主人翁的戰(zhàn)斗形象栩栩如生。
如“嘿,咱‘新八路’可也不含糊呀!你瞧,你瞧,這塊疤痕是他媽的槍刺,這是彈片,還有,別嚇壞你呀!這是槍穿過的,從七七,我放下書本,你信嗎?胳膊大了,個子大了,膽量大了,真好像是得到高粱的靈感??墒墙袢杖A北平原上,每個人都長大了?!?/span>
看了之后,讓人深切感到主人翁的戰(zhàn)斗形象栩栩如生,仿佛就在眼前。
例2:
人民日報記者劉衡寫的《媽媽教我放鴨子》一文(見1983年12月12日人民日報),也是這種寫法:
請看:
1979年,我初中畢業(yè)。媽媽說:“現(xiàn)在黨的政策好,不割‘尾巴’,不消滅‘海(鴨)陸(雞)空(鴿)’,你跟著我養(yǎng)鴨吧!”我說:“姑娘伢跟著鴨屁股轉(zhuǎn),人家笑話!”
媽媽說:“誰會笑話?我八歲就用鴨篙子了?!蔽艺f:“你那是舊社會,‘餓得沒法,就去放鴨!’”
媽媽嘆氣了:“咱們家,吃的多,做的少,什么時候才能不吃國家救濟(jì)啊?”我見媽媽傷心了,趕緊說:“媽,我跟你去,我不怕丑了!”
通過以上兩個例子,可以看出這種口語化、口述實錄體的寫作形式,生動,活潑,給人以清新之感,應(yīng)當(dāng)大力提倡。

《人民日報》(1983年12月12日 第2版)



二、如何看這種“口述實錄體”?



“口述實錄體”,顧名思義,就是記錄被采訪人的說話,然后整理成文。
也許有人覺得這種“口述實錄體”好寫,不就是記錄別人的談話嗎?如實記錄就是了。
事情好像是這么回事,可又不是這么簡單。
人民日報原總編輯范敬宜對這種“口述實錄體”十分贊賞,當(dāng)年他給劉衡寫信表示了這種心情。同時,他還對如何寫好這種形式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他說:追求“口語入文,神情活現(xiàn)”;“寫‘話’,是寫作的最高境界?!?/span>
他進(jìn)一步論證說,古今中外的作品,凡是能夠傳世的,無一不是因為寫了‘呼之欲出’的人物形象,而人物之傳神,端賴于語言。言為心聲,人物的性格、心態(tài)、感情、喜怒哀樂、都靠語言的表達(dá)與流露。但是,語言又是最難學(xué)的。作為新聞記者,學(xué)習(xí)語言,捕捉語言,應(yīng)該是一門重要的基本功。
范敬宜的這番論說,可謂說到了“點子”上了!



三、 如何寫好這種“口述實錄體”?



主要有以下三點:
1、 選準(zhǔn)采訪對象。
“口述實錄體”的寫作形式受人們歡迎和喜愛,但不等于說,什么樣的題材都可以寫成這樣。要看具體情況而定。
寫好這種形式,貴在選準(zhǔn)對象。也就是說這個對象要適合于寫成“口述實錄體”才行。大家在采訪時經(jīng)常遇到這種情況:有的人善談,有的人則木訥;有的說話條理清楚,有的則雜亂無章。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就要視情而定,不可一味都往“口述實錄體”上靠。
2、記錄談話原生態(tài)。
在采訪時如遇到適合于寫“口述實錄體”的對象,就要全力以赴去完成。其中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是如實記錄談話原生態(tài)。記錄時最好把采訪對象的每一句話、包括表情等都如實記錄下來,以求真實、感人。
現(xiàn)在技術(shù)發(fā)達(dá)了,可以用錄音筆、錄音機(jī)等手段記錄;回來后按照錄音整理。這樣整理出來的文字,比較可靠、扎實。
3、念給被采訪人聽。
稿子寫成后一定要念給被采訪人聽,一則讓被采訪人認(rèn)可、確認(rèn);二則可訂正、糾錯。
有時因各種原因,造成記錄有出入、不準(zhǔn)確的地方。把稿子念給被采訪人聽后,就可以避免這些毛病。
把稿子與被采訪者見面,還可以避免有些記者“筆下生花”、“人為拔高”等毛病出現(xiàn)。過去確有些記者帶有這樣的毛病,他們?yōu)榱烁遄由鷦?、好看,?xí)慣將自己的話當(dāng)成采訪對象的話寫進(jìn)稿子里。這是絕對不允許的。事實有出入、把沒有說的話強(qiáng)加在采訪對象頭上,這就犯了寫稿之大忌,千萬要警惕!
寫好“口述實錄體”,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需要記者在選擇采訪對象、如實記錄、整理成文等方面下更多的功夫。好在前輩記者提供了樣本,我們只要多看、多學(xué)習(xí),并在實踐中勇于磨煉,就一定會寫出精彩的篇章!

(作者為人民日報社高級編輯、人民日報海外版原副總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