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憶親歷學雷鋒的二三事
雷鋒是位平凡而偉大的共產(chǎn)主義戰(zhàn)士。他原是中國人民解放軍沈陽部隊工程兵某部運輸連的班長,不幸于1962年8月15日因公殉職,年僅22歲,至今已近半個世紀了。雖然他只度過短短的22個春秋,可是他那閃耀著共產(chǎn)主義思想光輝的崇高精神卻長留人間。
毛澤東主席于1963年3月5日親筆題詞,號召全國人民“向雷鋒同志學習”。當時的人們都被雷鋒的高尚精神所感動,積極投入到學雷鋒的熱潮中。那時的流行歌聲是“學習雷鋒好榜樣,忠于革命忠于黨 ,愛憎分明不忘本,立場堅定斗志強,立場堅定斗志強……”我當年25歲,比雷鋒大兩歲,已在我們學校工作,積極參加了學雷鋒的活動。當時,人們的精神面貌非常好,人人積極向上,爭做好事,蔚然成風。像攙扶老大娘過馬路,主動照料孤寡老人,拾金不昧,在火車上自覺幫助打掃車廂衛(wèi)生,做好事不留名等,是司空見慣的。
往事如煙,但是總有些往事深深埋在記憶中,令人難以忘卻。
1963年1月6日學校放寒假。我要回老家看望老人,回家那天,我在學校門口商店買了幾斤糕點,付過錢,看到公共汽車來了,就急忙上車走了。上車后才回過神來,還有幾元錢售貨員沒有找給我。過罷寒假,1月26日我返?;貋?,抱著試試看的的想法,去校門口商店詢問我年前買糕點沒有找我零錢的事。售貨員是一位專業(yè)軍人,還穿著退伍時的舊軍裝。他弄清我的來意后,笑著說:“我給你放著呢!”說著就從貨架上取下了3元5角錢給了我。今天的朋友會覺得好笑,3元5角錢還值得去要嗎?你們不知,當年我本人的月工資是50元,每月的生活費是7元到8元,3元5角錢是我的半月生活費呀!那位售貨員的月工資也只有30來元。他若把這一意外的“收獲”留下來,也是沒有其他人知道的。可是,他沒有這樣做,而是把這筆錢放好在貨架上,等待我的到來。這就是他十分高尚的地方。
1973年我在學校生物制品廠從事建廠工作,2月14日,廠里安排我和同事郭道燮一起去北京購買空壓機。出發(fā)前,我們系的一位張老師給我30元錢,讓我在北京替她買一個燒水用的鋼精水壺和幾斤黑毛線。當時是物資短缺時代,這些東西需要到大城市才能買到。她交給我的這筆錢,另裝在內(nèi)衣口袋里,與我?guī)У穆焚M沒有放在一起。在北京我們辦完事后,我在北京東風商場,沒有買到黑毛線,只買了一個鋼精水壺,花了7元5角錢,交錢時,恰巧遇上我校的李淑芳老師,我們一邊說話,一邊付款,沒有很在意交錢的多少。晚上,我整理錢物時,發(fā)現(xiàn)張老師給的錢只剩下15元,支出的正好是兩個鋼精水壺的錢。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趕到東風商場找到了昨天那位售貨員,問他售給我鋼精水壺時是否收我兩次錢?他回答說:"我記得在我給你水壺后,收了你的錢,那時,我猶豫了一下,因為這與我們商場售貨時要先交錢后付貨的規(guī)定相違背。是否在交壺前已經(jīng)付過一次錢我記不清了。這樣吧,你留下通訊地址,待我盤點后,如果多了錢,我會寄給你的。"此后幾天,我們又到石家莊辦事。在2月24日我們回到學校時,便見到了北京東風商場寄來的7元5角錢。這不僅僅是7元5角錢的事,這是一種誠信!一種美德!是可貴的雷鋒精神。我隨即給北京東風商場寫了一封感謝信,贊揚他們商場是學雷鋒的好榜樣。
1984年5月1日,我去三門峽出差。在完成調(diào)查任務(wù)后,于5月6日返回鄭州。當天下午4點50分在鄭州火車站北頭等待101電車時,突然發(fā)現(xiàn)馬路邊上有個黑色提包,我問是誰的提包?路人熙熙攘攘,沒有人認領(lǐng),沒有人理睬。我暫時不上車,坐在候車蓬下觀察,守護著這只提包,等待失主的到來。我等了4趟車,仍沒有人問津。我想這提包是怎么就丟失的呢!是誰的?怎么不來認領(lǐng)呢?我是個黨員,我感到自己有責任將提包還給失主,我只有另想辦法尋找失主,曾找交通警察,他正忙于指揮交通,對我不予理睬。我只好將提包送到了鄭州市公安局,此時已經(jīng)是下午6點多鐘了。
當班的執(zhí)勤民警是楊衛(wèi)強和趙承立,他們將提包收下后,當場打開提包驗收東西,發(fā)現(xiàn)提包中還有一個機要文件皮包,上面印有一行燙金字“中國人民解放軍86004部隊司令部”,另有“機要”二字,還有幾百元錢、40多斤糧票、一個計算器等。他們說:“我們也無權(quán)看,先封存起來吧!”然后,他們先給空軍司令部掛了長途電話,接著又給鄭州市各公安分局打了電話詢問有無掛失提包的人。這時,老楊讓我寫個撿到提包的回憶錄。我將撿到提包的過程寫了一遍,落款處寫了“共產(chǎn)黨員”四個字。
等了一刻鐘,火車站派出所打來電話說有一軍人掛失提包。于是,老楊親自駕摩托車將失主接到了公安局。失主是兩位軍人李栓虎和彭聚林,他們先驗收了提包里的東西。發(fā)現(xiàn)東西一件不少,錢不少一分。他們感激得很,緊緊地握著我的手表示感謝,一定要我留下單位和我的名字。我不愿給他們留下自己的名字,僅僅說了學校的名字。他們還不答應(yīng),一定要我留下名字,扯扯拉拉不讓我走,延誤了大約40分鐘。公安局的同志說,要例行交接手續(xù),是我們的職責,查看你的證件,是替國家負責。不得已,我只好交出了我的工作證。軍人李栓虎和彭聚林感激地說:“慶幸我們遇到了好同志,是自己人,是黨員,如果落到品質(zhì)不好的人手上,問題就大了,錢是小事,失密的損失就大了!”晚上,他們沒有讓我另找賓館住宿,將我接到河南軍區(qū)第二招待所住下。次日一早,他們用車給我送到車站,握別時他們要送我一些錢,我謝絕了。
后來獲悉,5月12日,這兩位軍人親自來到我們學校,校長辦公室的張家宣主任接待了他們。他們向?qū)W校反映了我交回揀到提包的事,對學校表示了感謝。還寫了一封感謝信交給學校,這封信幾天后登在我們的???。俗話說“贈人玫瑰,手留余香”,這是我學雷鋒,見行動,親歷的一個事件,至今不忘。這是作為一個黨員應(yīng)該做的事,學雷鋒不留名,在今天也是件很一般的事情,不想受到某種形式的表揚。在今年紀念雷鋒同志逝世50周年的時候,我們緬懷他,紀念他,希望在新形勢下掀起學雷鋒的新高潮,我打心眼里高興。
真心的希望我們每個人都積極向上,成為精神境界純潔高尚,助人為樂,生活充滿樂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