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李佳蔓 通訊員 李吉)應我院法學系邀請,12月20日晚,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生導師陳瑞華教授來院做了題為“刑事證據法的幾個前沿問題”的學術講座。
證據法是指訴訟中證明活動的法律規(guī)范,刑事證據法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中間的溝通橋梁。講座中,陳瑞華教授通過對我國當前刑事證據法現(xiàn)狀的介紹,結合多起案例,用比較的視角、縱深的思維方式為同學們講解了“刑事證據法”的發(fā)展方向和重要性。他講到,隨著近年來“云南杜培武案件”等幾起影響全國的冤假錯案的出現(xiàn)和司法實際中證據問題的突顯,之前一直不受重視的“刑事證據法”才得到足夠的重視。他結合“ 20 11年英國人在華販毒案件”和“美國里根被刺殺案件”中的“對抗訴訟制度”問題,將我國“鑒定人問題”與美國、香港等地相比較,指出我國證明標準不夠明確。陳瑞華教授通過“云南褚時健案件”和“北京通州投毒案件”著重介紹了“實物證據的鑒真規(guī)則”和“證據相互印證規(guī)則”的具體情況。在介紹 “刑事證據法”的四大淵源后他指出,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訴訟法》,增加了證據的說明依據,擴大了證據的法定種類,基本確立了一套規(guī)范的證據體系。陳瑞華教授建議大家要結合具體案件學習“刑事證據法”,將“刑事證據法”當做一套機器,運用其基本原則,活學活用。